王正兵犯虚假诉讼罪一案,经黄梅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,近日,黄梅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虚假诉讼罪判处王正兵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万元。
默认暂无内容
默认暂无内容
默认暂无内容
默认暂无内容
默认暂无内容
默认暂无内容
默认暂无内容
默认暂无内容
默认暂无内容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3 | ||
---|---|---|
法院对伪造证据的认定 | 法官不质证属于隐瞒证据吗 | 给法院提供假的证据会承担什么责任 |
法官故意不对证据进行质证 | 念斌案责任追究 | 伪造证据罪怎么判 |
律师提供伪造证据如何处理 | 法庭上对方伪造证据 | 律师可以伪造证据吗 |
念斌 投毒案 | 返回首页 |
返回顶部 |